索引號 | 116108000160825732-G-2021-001534 | 發布日期 | 2021-08-02 10:47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政務信息化服務中心 |
標 題 | 《榆林市“兩元民生保險”工作實施方案》政策吹風會舉行 |
7月30日上午,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榆林市“兩元民生保險”工作實施方案》政策吹風會,邀請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任學文,市財政局金融科科長陳小靜,人保財險理賠部副主任李利出席吹風會介紹情況,并回答公民代表和記者提問。
吹風會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馮驛主持。相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網民代表和省駐榆有關新聞媒體及榆林傳媒中心記者參加了會議。
發布辭
榆林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任學文
各位政協、各位人大代表、各位媒體、社區網民朋友們: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謝各位蒞臨今天的政策吹風會現場。借這個機會,我代表市應急管理局感謝大家長期以來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特別是對“兩元民生保險”的關注,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紹一下“兩元民生保險”的相關政策及實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一)起草背景
2016年,在我市部分縣區試點開展的“一元民生保險”工作,是一項惠民工程。(所謂“一元民生保險”是當時的縣區民政部門作為投保單位為轄區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繳納1元保費,當被保險人因自然災害導致傷殘或死亡時,由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具有“低投入、廣覆蓋、高保障”的特點。在防災減災救災中,極大地降低了政府綜合救助成本,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隨著傷亡賠付標準及醫療成本的逐年增加,原有的一元民生保險已難以滿足人民群眾及社會的基本救助需求。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進一步提升政府應對自然災害的救助處置能力和民眾抵御災難的能力,2018年,經榆林市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從當年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兩元民生保險”工作,并出臺了《榆林市“兩元民生保險”實施方案(試行)》。通過兩年的試運行,這項工作的運行機制和賠付措施達到了政府滿意、群眾滿意、保險業滿意的效果,群眾知曉率越來越高,反映強烈。為此我們在反復論證、調研、征求多方意見的基礎上,正式擬草了《榆林市“兩元民生保險”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起草依據
2018年經榆林市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從當年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兩元民生保險”工作,并出臺了《榆林市“兩元民生保險”實施方案(試行)》。
2021年榆林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出臺《榆林市“兩元民生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強化保險在災害風險防范、損失補償、恢復重建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健全多層次災害風險分散機制,完善應對自然災害的金融支持體系,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
(二)工作目標。
健全完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救助體系,轉變傳統單一的政府救災救助模式,構建政府救助、保險保障、社會救濟、自救互救“四位一體”的全新救災救助機制,加快構建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參與的自然災害應急管理體系,提升災害救助質量和水平,避免因災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三、保險內容
榆林市“兩元民生保險”工作是由政府出資,按照榆林市行政區域內在冊戶籍人口總數,由市應急局作為投保人,統一辦理投保手續。當被保險人因自然災害、見義勇為行為或其他重大事故致傷致亡時,由承保的保險公司支付傷亡補償金及醫療費用。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保障對象
榆林市戶籍居民、市外在榆暫住人口及來榆流動人口。
(二)保障責任范圍
1、在承保區域范圍內,因洪澇、干旱、暴風、暴雨、冰雹、雪災、地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海嘯、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造成人身傷亡的。
2、在承保區域范圍內,參與見義勇為、應急救援或搶險救災導致人身傷亡的。
3、在承保區域范圍內因發生火災、爆炸、溺水、居家煤氣(液化氣、天然氣)中毒、觸電導致人身傷亡的。
4、在承保區域范圍內參加群眾性活動中因發生擁擠、踩踏事故導致人身傷亡的。
5、在承保區域內感染《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或保險單載明的其他傳染病種導致人身傷亡的。
6、在承保區域范圍內因恐怖分子或組織進行恐怖活動導致人身傷亡的。
7、在承保區域范圍內被診斷或鑒定為精神病的人員故意傷害導致人身傷亡的。
8、在承保區域內發生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為導致人身傷亡的。
9、在承保區域范圍內因高空墜物導致人身傷亡的。
10、在承保區域范圍內參加志愿者服務活動過程中,因發生意外事故導致人身傷亡的。
11、在承保區域范圍內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導致人身傷亡,無法找到責任人或者責任人無力賠償的。
12、榆林市戶籍人員到外地出差、旅游、務工等發生上述(第1、2、3)情形導致人身傷亡的。
13、在應對重大事故及自然災害時,需啟動航空救援救助服務,所產生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50%。
14、因發生保險合同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可能造成保險賠付的情況下,受害人被提起訴訟或仲裁后,保險公司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法律費用。
(三)保險期限
兩元民生保險的服務期限為12個月,實行一年一招標。
(四)投保方式
由市應急管理局統一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按照全市上年度公安戶籍居民人口總數每人每年2元的標準繳納。由市財政局統一安排經費,市應急局、市財政局依法依規確定保險公司進行承保。
(五)理賠標準
兩元民生保險理賠分為死亡理賠、醫療理賠、傷殘理賠三種。
1、死亡理賠。在保險期間內,自然人因上述保險責任導致死亡的,每人死亡賠償11萬元(其中見義勇為、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的死亡賠償15萬元/人)。
2、傷殘理賠。在保險期間內,自然人因上述保險責任導致傷殘的,根據傷殘等級按傷殘比例(見下表)每人限額賠償11萬元(其中見義勇為、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的限額賠付15萬元/人)。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GB/T16180—2006)為定殘標準。
項目 |
傷害程度 |
保險合同約定每人傷亡責任限額的百分比 |
(一) |
死亡 |
100% |
(二) |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或一級傷殘 |
100% |
(三) |
二級傷殘 |
80% |
(四) |
三級傷殘 |
65% |
(五) |
四級傷殘 |
55% |
(六) |
五級傷殘 |
45% |
(七) |
六級傷殘 |
25% |
(八) |
七級傷殘 |
15% |
(九) |
八級傷殘 |
10% |
(十) |
九級傷殘 |
4% |
(十一) |
十級傷殘 |
2% |
3、醫療理賠。在保險期間內,自然人因上述保險責任發生人身傷害,進行急診、搶救、住院治療,對于參加了基本醫保、新農合、城鎮職工、大病保險的自然人,經上述醫療保險報銷后,保險公司對個人自負部分按90%的比例賠付(其中見義勇為、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按照100%的比例賠付);對于沒有參加基本醫保、新農合、城鎮職工、大病保險的自然人保險公司對符合陜西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用,按70%的比例賠付(其中見義勇為、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按照100%的比例賠付)。在保險期內每人醫療費用賠償限額 2萬元(其中見義勇為、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 5萬元/人)。
4、賠償限額。在保險期間內,每個自然人累計賠償限額為13萬元(即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2萬元)。5、區域范圍。保險事故發生的區域范圍,以榆林市境內為限。
突發意外傷害事故醫療費用,免賠300元或2%,以高者為準。對于重復保險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六)理賠程序
開通快捷理賠服務。在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和事故后,撥打95518報案電話,及時勘查,快速理賠,確保理賠的及時性、專業性。
1、及時申報。發生保險事故后,由申報人或應急部門通過保險公司報案專線電話進行報案。
2、現場勘查。對發生在我市范圍內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在接到報案2小時內,會同相關部門赴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并及時將事故災害有關情況及理賠方案報送應急部門。
3、收集材料。保險公司應“一次性” 告知申報人應收集的所有理賠資料,并向申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
4、保險賠付。保險公司收集齊全必備資料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賠款撥付到被保險人賬戶或保險受益人賬戶。
5、理賠信息通報。在賠案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保險公司向應急部門通報賠案處理情況。
為進一步增強全市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幸福感,下一步,我們將認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微信、短信平臺、標語、彩頁、宣傳展板等各類現代傳媒手段和傳統的宣傳方式,廣泛開展“兩元民生保險”宣傳,讓“兩元民生保險”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二是督促承保的保險公司進一步做好案件咨詢、理賠查、勘、應急處置和項目評估等工作,充分的發揮出“兩元民生保險”項目在社會救助中保障作用。
今年,是十四五的開局之年,我們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奏響服務群眾的時代強音;我們將“守正創新、擔當作為”,奮力開創民生保障的嶄新局面。同時,也非常歡迎在座的各位代表和委員、媒體朋友們持續關注和宣傳報道“兩元民生保險”這項惠民工程。
謝謝大家。
問答環節
1.市人大代表:請問目前是哪家保險公司承擔“兩元民生保險”工作?
答:經政府公開招標,今年的兩元民生保險中標單位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
2.網民代表:請問報案后多久可以賠付?
答: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在被保險人提供全部索賠資料的前提下,在雙方達成賠償協議后,我公司自達成之日起承諾按照以下規定時間進行賠付:
1、5萬元以內的賠案在5個工作日內賠付;
2、20-50萬元(含50萬元)賠案在7個工作日內賠付;
3、50萬-100萬元(含100萬元)的賠案在15個工作日內賠付;
4、100萬元以上的賠案在20個工作日內賠付。
3.市政協委員:這是一項非常好的惠民工程,請問政府是基于哪些因素實施這項惠民政策的?
答:近年來,我市極端天氣增多,暴雨、洪澇等多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時有發生,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經濟發展及穩定造成了嚴重的損失和影響。兩元民生保險的實施,是市委、市政府科學研判新形勢下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做出的一項創新性的惠民政策。這項惠民政策轉變了傳統單一的政府救災救助模式,是政府救助、保險保障、社會救濟、自救互救“四位一體”全新自然災害救助機制的積極探索。同時,這項政策的實施也有利于發揮保險機構在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的作用,對于加快構建社會力量和市場機制參與的自然災害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提升災害救助質量和水平,幫助受災群眾快速恢復生產生活,避免因災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4.市政協委員:請問我如果去外地旅游、出差等,發生自然災害傷亡可以賠付嗎?
答:可以賠付。榆林市行政區域內戶籍人員外出旅游、出差等發生的意外事故屬于兩元民生保險保障范圍內的賠償,其他不在范圍的就不賠付的。
5.市政協委員:請問在“兩元民生保險”保障的范圍內,居民的賠付標準是多少?
答:你提到的問題,也是廣大民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市政府為市民每人每年投入2元的保險,在遇到自然災害和有關事件中發生意外傷亡事故時,由保險公司賠付13萬元的保險金。(其中醫療費用限額賠償2萬元,死亡傷殘限額賠償11萬元)。同時,也另有規定:對于那些見義勇為、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人員,死亡傷殘限額賠償提高到15萬元,醫療費用限額賠償提高到5萬元。
這里需要強調的是:傷殘標準共有十級,只有一級傷殘和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賠償限額才與死亡同額度。其他等級的傷殘對應著不同百分比的賠償限額。
6.網民代表:請問發生事故后,醫院報銷后,費用可以全部報銷嗎?
答:在保險期間內,自然人因上述保險責任發生人身傷害,進行急診、搶救、住院治療,對于參加了基本醫保、新農合、城鎮職工、大病保險的自然人,經上述醫療保險報銷后,保險公司對個人自負部分按90%的比例賠付;對于沒有參加基本醫保、新農合、城鎮職工、大病保險的自然人,保險公司對符合陜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醫療費用,按70%的比例賠付,在保險期內每人醫療費用賠償限額2萬元;突發意外傷害事故,醫療費用免賠300元或2%,以高者為準。
7.網民代表:請問發生事故后,個人需要提供哪些索賠材料?
答: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索賠申請書;
(2)當事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復印件等;
(3)當事人的病歷復印件,醫療費發票原件、醫療費用總清單、醫療機構出具的傷殘等級證明;
(4)造成人員死亡的,須提供死亡人員的戶口注銷單、死亡證明,由保險人認可的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證明以及投保人、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5)其他需證明事故的相關材料。
8.市人大代表:這項政策到目前為止運行已經兩年多了,對社會產生哪些影響?
答:通過兩年的運行,“兩元民生保險”這項政策凸顯了“低投入、廣覆蓋、高保障”的特點。在防災減災救災中,有效的提高了政府防災救災管理能力、降低了政府綜合治理成本,極大的化解了民眾因災致貧、返貧的風險,提升了民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實現了政府滿意、群眾滿意、保險業滿意的目的,可以說群眾知曉率高,反映強烈。
9.市人大代表:請問針對“兩元民生保險”這項惠民政策,榆林市應急管理局做了哪些宣傳?
答:一是第一時間召開了新聞發布會,進行了宣傳報道。
二是印發了大量的兩元民生保險宣傳手冊,在市區人流量比較大的重點場所進行發放,并做了廣泛的宣傳和政策解讀。
三是通過電視、網絡、報刊等媒體進行了宣傳報道。
四是利用5月12日國家防災減災日,聯合保險公司及各縣區保險機構,利用24塊外部電子屏投放防災減災宣傳標語,并在營業大廳放置“兩元民生保險”宣傳折頁,范圍覆蓋了十二個縣區110多個鄉鎮。
五是依托承保公司各縣區的網點,深入到農村給群眾發放資料并進行深入的宣傳。
10.群眾新聞網記者:如果我在單位工作的時候,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兩元民生保險是否可以賠償?
答:不可以。安全生產事故屬于責任事故,是企業管理存在過錯造成的從業人員傷亡,應由工作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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